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成都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2021年秋季项目(实体)入驻申报的通知

点击数:2021-10-15 13:21:12 来源: 招生就业处

各学院:

根据《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学校将组织开展成都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2021年秋季项目(实体)入驻申报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申报项目要求

(一)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自身的专业领域,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提升创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,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,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;

(二)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。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,应拥有已被认可且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,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;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,应有完整、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;

(三)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(如医药、医疗器械、邮电、通信、电力、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、公安及安全等)的项目,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;

(四)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我校在校学生,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,懂政策,重信誉,有一定经营能力;

(五)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,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,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
二、入驻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。学生于10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学院,具体材料要求如下:

1.需提交电子档纸质档的材料:

(1) 附件1《学生创业项目(实体)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申请表》;

(2) 项目负责人简历;

(3)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;

(4) 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。

2. 只需提交电子档的材料:

(5) 附件2《学生创业项目(实体)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信息汇总表》;

(6) 附件3《学生创业项目(实体)成员基本信息表》;

(7) 项目成员集体照;

(8) 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(若有请提供);

(9) 项目创业计划书;

(10) 其他材料: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制度、项目章程。

(二)学院评审。学院自主对各申报项目(实体)进行评审。各学院于115日上午12点前将评审后的推荐项目(实体)各项申请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(7203),各学院推荐项目(实体)数不超过6个。

(三)学校公示:招生就业处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及公示。

(四)项目入孵: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按照《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入驻成都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。

三、其他事宜

联系方式:闫宇薇 028-86293218


招生就业处

20211015

附件:

附件1:《学生创业项目(实体)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申请表》

附件2:《学生创业项目(实体)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信息汇总表》

附件3:《学生创业项目(实体)成员基本信息表》